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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咨询问答

日期:2024-09-10

问: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问:地质灾害等级如何划分?

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问:地质灾害如何公布?

答: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统一向媒体发布灾害监测预警情况、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信息。

问:先期处置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先期处置措施主要有: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采取控制措施,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专业应急队伍的引导;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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