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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574372Q/2025-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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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应急局 
    • [ 生成日期 ]
    • 2025-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4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5〕危化-6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发现重庆市正升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魏*变更为胥*,2025年7月6日在愉快办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和延期申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变更为胥*。重庆市正升源商贸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负责人未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市正升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5〕危化-6号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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