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组织、编制、人事、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规章制度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重大调研工作。指导应急系统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群团、人武、统战、科普、残联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应急预警科。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起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各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三)应急处置科。负责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地震应急救援、地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指导消防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起草和规划拟订,分析、预测、发布安全生产形势。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的部门及区属国有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安全生产的巡查、考核,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安全督办科。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统筹建立风险清单台帐,协调督办区级重大风险管控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督办工作,负责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办工作。协调督办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专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摸排清理、分级应对和集中整治。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力量储备库,统筹安全生产信息化、网格化建设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组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高危企业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八)工贸安全科。负责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九)应急保障科。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共用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和会务、后勤及各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