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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例说明渝北区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享受费用报销的情况吗?

日期:2023-10-30

可以,现用以下案例说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的具体计算方式。

江某为我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因病在我区某二级医院住院,总费用52000元,其中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为50000元,出院结算时,享受报销情况如下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50000-300)×70%=34790元;

二是大额费用医疗救助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大额费用医疗救助报销比例=(50000-34790)×70%=10647元;

三是倾斜救助(余下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起付线元)×倾斜救助报销比例=[(50000-34790-10647)-3000]×60%=937.8元。

综上,江某本次住院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为50000元,共报销费用463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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