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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内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6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享受资助参保的标准是什么?可否举例说明?

日期:2023-10-30

文件中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享受资助参保具体标准如下:

1.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的,对特困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 90%给予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

2.以上救助对象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档的,统一按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

3.医疗救助对象享受资助参保的标准,按参保缴费时的最高救助标准进行救助,若享受资助参保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差额资助。

为大家更直观的理解,下面以案例进行说明:

重庆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二档725元/人。

唐某为我区低保对象,如其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根据政策规定按照一档缴费标准90%给予定额补助,即315元的定额资助,个人实际只需要缴纳35元的参保费用;如其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则按照一档个人缴费标准标准的100%给予资助,即35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实际需要缴纳375元的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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