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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医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5-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5-30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第三次会议第0498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人大第十九届第次会议第0498

建议的复函

陈剑平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长期护理保险推广与宣传及将缴纳居民保险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畴的建议》(第0498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并召集有关同志作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渝北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于2022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试点阶段将渝北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其中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区受理长期护理保险申请1240人次,其中1107人次已完成评估,1025人达到重度失能标准,已为998人次支付护理费536.06万元。

二、关于加大政策宣传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准备。印制长期护理保险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渝北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视频,配合市医保局在我区医保大厅、长护护理机构等地取景拍摄宣传片;二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本单位服务大厅、各镇街、各协议医疗机构的多媒体设备滚动播放长护险政策宣传视频,利用渝北融媒体、渝北时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三是积极开展现场宣传。利用医保大厅、医保服务站、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等开展一对一现场宣传,将宣传资料分发至各镇街、失能评估机构、长护护理机构,指导其开展好政策宣传,确保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下一步为进一步精准宣传,我局拟与区民政、区卫健委等部门沟通,收集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基本信息,如符合申报条件,联合街道、社区组织开展上门宣传,确保辖区内居民对长护险政策应知尽知。

三、关于扩大长护险保障范围

您提出的关于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城乡居民的建议,也是国家研究推进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从制度公平性出发,长远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覆盖全民。市医保局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城乡居民医保的基金筹集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将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深入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尽量减少参保人负担及财政压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为市级统筹,长护险扩面等问题我局已向市医保局进行反馈,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正在广泛收集各区县意见建议并在全市范围开展长护险调研,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做好调研、测算工作,推动完善适合我市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此复函已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邮寄、传真或拍照传给您所在联系组,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邵姗,联系电话:023-67802652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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