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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4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深化学习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分3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会、全局职工大会等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10余次;力求学习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成果”。

2.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继续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经办条例》)出台后,及时出台我局《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工作方案》,将学习贯彻落实《经办条例》作为医保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培训4次,教育引导医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提高依法经办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梳理修正我区医保目前实行的经办规章制度,重点包括证明材料超规定、办理时限超限定、跨区办理不顺畅、信息核验不充分、待遇核定不规范、内控管理有漏洞、信息保护不安全等,确保医保经办工作与《经办条例》要求保持一致。

3.抓好问题整改继续就法治政府建设检查反馈问题开展举一反三的梳理和推敲,将后继整改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牵头人和责任科室,明确任务内容和整改完成期限、锁定目标、压实责任,建立健全上下一体的整改责任体系;坚持学用结合,树立崇尚法治的用人导向,干部考核严格按区委组织部相关标准,在考核评价制度中体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应对风险等能力,督促引导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提升。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医保经办“综合柜员制”改革。整合医保服务大厅前台经办力量并完成业务培训,将大厅对外业务全部归集到参保管理科统一受理,前台设置10个综合窗口和2个复核窗口,按照“综合受理、分类审核、统一出件”模式,实现医保业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群众体验“只取一个号,办完医保事”。截至2023年12月,大厅综窗受理各类业务共13万余件,按期办结率达100%,即时办结占比超90%,窗口跑动次数减少40%,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大幅度缩减。落实特殊疾病医院变更等多项业务跨区通办,2023年,特病待遇资格认定跨区通办1250人,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评估申请跨区通办713人。

2.川渝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深入。2023年2月,重庆市首个成渝双城医保服务站落地渝北医保服务大厅,可向居住在我市的成都籍医保参保群众提供“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等18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将成渝双城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推向更高水平,服务站成立以来已为200余名群众提供成都市医保服务。

3.建立完善重特大疾病医保及救助制度。以区府办名义印发我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6类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在参保资助、大病保险“一升一降一取消”、特殊疾病医疗救助、大额费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救助措施和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待遇。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

4.启动推进数字重庆-渝北医保智慧中心建设。为解决我区医保服务群众基数大,经办服务力量弱,咨询电话打通难等医保服务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启动了“医保在线”智能AI系统建设工作,通过智能语音办、智慧文字办、智联视频办的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医保业务办理,目前已开展系统试运行。同时,建设的“医保驾驶窗”有一个一级页面(4个专题)、四个二级页面(56项二级指标、347项明细指标)、一个三级页面(11项二级指标、84项明细指标),基本功能已完成开发并上线。该驾驶窗的建成将促进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疗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有效提升医疗保障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医保体验,以数字化变革推动法治建设整体化、一体化、智能化。

(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推进规范性文件闭环管理。坚持局党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强化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上报备案。严格执行《渝北区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切实维护法制公平、统一和权威。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程序开展我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决定、公布、解读、备案、后评估等全流程闭环管理。

2.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我局实施执行的,与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规定的,以及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核对清理;对即将到期失效但需要延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规定进行备案延期。

3.强化规范性文件执行力度。用好法治手段,推动医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履行好《经办条例》明确的信息安全、内控建设、预算编制、信息公开、便利服务等医保经办机构法定职责。二是用对用好法律授权,在协议管理、协商谈判、基金支付和结算、经办核查、信用制度建设等方面,结合工作需要,建章立制,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加强部门合作,做好部门协调,争取多方支持,主要包括完善经办体系建设,推进服务下沉;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长效机制;加快推动经办数字化转型等多个方面。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情况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订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透明性。严格落实法律顾问五统一管理制度,2023年我局继续聘请了法律顾问,涉及对外签订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说明等事项均提前征求法律顾问合法合规性审查意见,全年累计接受专业法律意见建议57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业作用。

2.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一是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开展工作调研,找准“医保数字化建设”“医保监管执法中的难点与痛点”“医保惠民有感”3个切入点,深入一线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干部法治教育。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并确保考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抓好重点领域专题普法;督促全局职工通过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并完成庭审旁听,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3.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我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送并开展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开展前期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前期程序,提请区委、区政府进行集体审议。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情况

1.练兵比武推进规范管理制定《渝北区2023—2024年度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树立新时代医保经办队伍新形象为目标,启动渝北区医保系统覆盖区、镇(街)、村(居)三级、共483人参与的练兵比武活动。通过印发《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主要政策文件汇编》《重庆市渝北区医保系统操作指南》等学习资料,搭建网上答题训练平台,组织知识竞争,全力打造“人人医保通”渝北品牌,推动医保经办管理专业化、服务规范化。

2.创新手段严查欺诈骗保。与合川区、长寿区、四川省广安市签订跨区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合作协议,建立基金监管轮值主席制度、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制度、异地信息核查反馈制度、人员信息交流制度和基金监管专家库制度等5项医保基金合作监管制度,运用丰富的监管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管力量。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柔性执法制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网上审核、服务指导等方式,教育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避免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等问题。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渝北区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渝北医保办发〔2021〕12号),以局办公室为法制工作专责机构,明确审核内容、审核方式及审核标准。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15号)开展执法工作。2023年,我区医保行政处罚共241例,其中处罚定点医疗机构237例,处罚定点药店机构4例,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60.43万元,行政罚款463.35万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不想骗、不能骗、不敢骗”的氛围更加浓厚。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情况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廉洁底线。及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会议及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用他人的教训警醒自己;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成为习惯;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氛围。

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渝北区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明确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由局办公室对局行政执法科室拟作出的决定,按照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2023年度,共完成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次。

3.完善行政权力多方监督机制。一是坚持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继续用好实行服务协议和廉政合同同步签订的双合同制,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二是全力支持司法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3件,满意度均为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年协助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各类案件10件;全年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未收到公开听证申请,无行政复议、出庭应诉的情况。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情况

1.以政策普及避免误读误解。一是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打通维护医保政策法规宣讲传播通道。继续维护好“医保大讲堂”“医保微课堂”两个宣传品牌,组建医保政策巡回宣讲队,开展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网络、进医药机构的“六进”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用群众掌握政策的程度反推医保执法和经办的规范标准。二是利用每年4月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时机,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大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通过组织开展短视频大赛、组织参加知识竞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集中宣传培训、印制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镇街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集中培训2场,上门培训13场,印制宣传品1.75万余份,在医保大厅、各定点医药机构、各镇街公共服务大厅等滚动播放宣传片30余次,让《条例》根植入心,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以点带面突出宣传重点,确保医保改革平稳推进。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模板,及时印制4万余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宣传资料,采取集中培训结合上门宣讲的方式宣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有效保障了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2.依法依规有效处理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信访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落实专人及时送签转办督办,严控办理时间节点。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风险研判和重点稳控,及时回应来信来访人诉求,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渝北区医保领域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事件,共受理处置各类信访件459件(目前尚无群体性上访件和重信重访积案),做到100%及时回复处理,协调沟通信访人对我局信访回复进行评价,取得较高满意度。

3.持续深化医保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豁免公开负面清单要求,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做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在门户网站维护公开全部16项行政权力清单和34项公共服务清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台账登记,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处理“渝快办”参保补缴、待遇开通、异地就医等公共服务事项,为推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医保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班子其他领导为各自分管领域牵头负责人,各工作组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局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职责,将法治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业务部门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组(行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签约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我局政策文件出台、重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投诉处理等事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全力支持司法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以来,我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满意度为100%。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业务能力不够。部分干部在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短板。存在重述职、轻述法现象,对法治建设、监督和宣传举措思考不足,述法在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中作用发挥不足。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到位。机构改革后自医保局承接医疗救助相关工作以来,一直沿用并延期《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渝北府发〔2016〕19号)和区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救助比例和进一步做好资助参保等工作的通知》(渝北民〔2017〕7号)文件。目前,上诉2个文件已不适应我区困难群众实际分类及其他政策调整情况,亟待作废并研究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执法能力存在不足。一是截至2023年底,区医保局专职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仅3名,而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的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达1600余家;2024年1月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医保普通门诊及药店处方流转购药均将产生医保基金支付,监管压力陡然加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二是随着网络以及AI技术的发展,新的骗保套保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医药、计算机、财务等方面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应对较为吃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我局将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解决医保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进一步推动区医保局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一)确保法治理论学习效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全局职工全面学习。坚持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内容纳入各部门年度总结和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强化任务闭环落实。

(二)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我区医疗救助相应政策,按照部门职责,由区医保局牵头召集民政、财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前期政策调研,明确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人群和标准,综合考虑现行医疗救助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于2024年上半年梳理完善出台我区医疗救助政策。

(三)建立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于2024年完成医保场景监管平台软硬件开发建设,对全区56家具有住院和血液透析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监控、血透监控、门诊监控、协同监管、分析预警。完善对参保人门诊购药、检验检查、住院治疗等就医场景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识别功能;实现手机实时查房、住院视频监管等“一屏掌控”。通过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有效遏制降低入院指针、空床住院等医保违规行为,防控冒名就医、空刷盗刷等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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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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