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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医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4-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6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新增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渝北医保中心发〔20242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新增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协议服务机构、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扩面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225)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两定机构定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渝医保202242等文件精神,我中心202312申请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初审和多方估,并对拟签订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意见,现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决定与重庆洪苗苗口腔诊所等15医药机构正式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详细名单见附件);开通重庆和平新健康欣特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渝北双龙湖店谈药品服务资格

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实行一点一证管理,公布的协议服务机构与其协议服务地址相对应,协议服务机构的其他分支机构、新设科室未经我中心同意,不得纳入医疗保险服务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渝北区新增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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