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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4 

重庆市渝北区稳定风险评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指导、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评估主体责任。

3.对全区应该实施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进行备案登记。

4.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5.建立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负责专家的动态管理,监督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负责考核各级各部门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7.承办区稳定风险评估联席会议交办的事项,督促检查涉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处理和落实。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稳定风险评估中心是重庆市渝北区信访办公室的二级正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3769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69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81084.17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1084.17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37691.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64658.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434.8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381.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217.4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81084.1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1084.17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691.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691.9元,比2022年减少81084.17元。其中:基本支出437691.9元,比2022年减少81084.17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抓好节流,坚持过紧日子,对基本支出予以精准压减等,主要用于保障区稳评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信访稳定相关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稳定风险评估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比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统一预算到渝北区政府办,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再完成预算手续追加到有关单位,本部门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抓好节流,坚持过紧日子,相关的调研、考察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核定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核定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000.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国东   联系方式:023-6728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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