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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141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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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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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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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全市于5月1日零时起进入汛期。据预测,2025年我市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强对流天气等灾害风险较大。预计汛期有18次左右强降水天气过程,较常年偏多3次,东北部是暴雨洪涝易发区;高温日数偏多,35℃以上高温日数大部地区为15—55天,较常年偏多2—8天,偏南地区有30—45天中到重度气象干旱,其余地区有20—35天轻到中度气象干旱;雷电、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多发,东北部和西部偏北地区为强对流天气灾害较高风险区。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汛期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围绕自然灾害防治目标,强化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将汛期卫生应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协同能力
(一)健全指挥体系
各单位要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防汛抗旱要求完善本单位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指挥高效、运转顺畅。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同联动
各单位要主动与属地镇街、气象、水利、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积极参与防汛抗旱联合行动,配合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聚焦关键环节,落实应急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及时排查防汛风险隐患,对本单位地质滑坡、洪水淹没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及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疫情的风险因素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医疗设备设施、药品和物资储备等方面。评估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饮用水污染、传染病传播风险,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叫应联动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措施,进一步完善“分级叫应”监测预警机制。委机关将预警及应急响应、重大灾险情等信息,通过文件、电话、短信及渝快政、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合理叫应方式,第一时间发布和传播到各单位后,各单位要迅速按照信息内容开展相应层级的应急响应。
(三)加强物资储备
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保障急需”原则,做好各类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针对本地区洪旱、地质等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特点,抓紧清点防汛抗旱卫生应急物资,包括消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救治设备、常用药品等。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定期盘点和更新,确保物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完善物资调配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配使用。
(四)做好救治准备
委属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急诊、重症监护病房等重点科室的应急准备,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等,要依照区卫生健康委指令做好区级专家的备勤安排,确保接到调派指令后可在1小时内从单位或统一集结点出发。区紧急医学救援队、区突发传染病防控队要根据预警信号,安排一定比例人员进行备勤,确保汛期突发事件发生后背囊化队伍30分钟内、成建制队伍2小时内可集结出发。各应急队伍承建单位要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突发传染病防控队伍在洪涝、高温中暑等灾害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汛期卫生及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洪涝灾害后的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饮食卫生等方面知识,向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值守,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和报告汛期卫生健康系统受灾情况和卫生应急工作情况。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值班领导和值班带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叫应、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并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快速、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