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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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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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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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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5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市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平安重庆建设大会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区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平安渝北建设大会暨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袁家军书记关于平安重庆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系统平安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抓好本系统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全系统持续平安稳定,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系统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政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畅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继书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周禄友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左智慧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秘书长
钟卫民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潘永捷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二级调研员
汤贤君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四级调研员
刘廷福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四级调研员
陈 强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四级调研员
成 员: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安稳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政治安全方面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风险防范。全系统各级党委(党支部)会议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检查督查和培训工作,以严管阵地、严防风险为关键,确保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主阵地巩固。(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高度重视反恐防暴工作,从“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各单位反恐防暴能力建设。同时加大反恐防暴宣传培训和演练力度,全面提升本系统各单位反恐防暴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突能力。(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医政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政策法规科,委属各单位)
3.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反邪教工作决策精神,统筹抓好本系统内反邪教排查报告、教育转化、警示宣传等有关工作,严防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邪教活动。(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4.加强卫生健康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动处置合作,稳妥处置卫生健康相关热点敏感问题引发的网络舆情,坚决避免相关负面舆情发酵升级。同时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网上造传谣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5.加强国家政治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国家安全“七进”活动,以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国家政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矛盾纠纷化解方面
1.健全完善本系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做好重大矛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针对医疗纠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趋势分析研判,分级建立信息库和台账清单,并对矛盾纠纷全部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矛盾风险排查在早、化解在小、管控得住。(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切实做好新设医疗机构等重大决策事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化、专业化、法制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抓好人民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流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加强与区信访办、区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的沟通协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到市集访、越级进京上访和个人极端行为。(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4.健全专班化解管控突出问题机制,针对在重要时间节点可能到市集访、越级进京上访的信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扬言极端人员,要加强与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组织专班开展问题化解和稳控工作,严防事态升级失控。(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5.加强与区委政法委的沟通协作,加强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心理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公卫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6.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建设工作,强化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入专业律师、卫生领域专家等优势力量,持续深化卫生健康系统大调解体系建设,推动实现纠纷专人负责、高效化解。(牵头单位:医政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三)社会治安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自身安保能力建设,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抓好医院、托育机构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安稳办、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配合单位:医政科、基建办、信息统计科,委属各单位)
3.加强与区反诈办、属地镇街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全面加强本系统反电信诈骗工作宣传、培训力度,成立本系统电信诈骗劝阻队伍,积极开展劝阻工作。力争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本系统电信诈骗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双降低。(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4.加强本系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严防本系统干部职工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规财科,委属各单位)
5.加强与区公安分局与各属地镇街的沟通协作,切实做好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艾滋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严防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及其他不稳定事件。(牵头单位:公卫科,区中医院;配合单位:委属各单位)
(四)公共安全方面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持续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定期收集汇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2.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趋势分析、问题研判和监测预警,牵头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公卫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强化梯次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标准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置,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训练,在职责范围内及时、高效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4.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全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消防、房屋、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严防本系统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5.持续开展“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治理,对本行业发现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严格落实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五定”治理,并对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推动落实,确保整治到位。(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6.针对风险预警信息前置队伍力量、物资装备,落实紧急情况下临时管控措施,完善紧急情况下临时管控措施,完善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7.深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的宣传力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五)网络安全治理方面
1.加强对本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网络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系统内各单位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强化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严防本系统发生网络泄密事件。(牵头单位:信息科,区卫生信息中心;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全面加强网络舆情风险隐患排查清理工作,针对本系统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等定期开展综合研判,提前制定防范应对措施并开展专项化解。针对网民反映的相关意见、建议、问题和困难等,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和反馈。(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加强与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处置对本系统重要工作、医务人员进行恶意抹黑、中伤的网络谣言,主动澄清谬误,防止谣言升级扩大。(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六)基层社会治理方面
1.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涉及基层社会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按程序研究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持续推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提高主动作为的意识,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干好本职工作、完成好组织交办的重要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落实“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的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安稳办;配合单位:医政科、办公室,委属各医疗机构)
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矛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矛盾风险化解、防控工作,努力使风险不累计、不扩散、不升级。(牵头单位:医政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七)法治建设方面
1.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生产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等平安建设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平安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推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隐患。(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全市镇街赋权事项指导目录,依法赋予镇街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4.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通过全面自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集中评查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施规范劝导、说服教育、约谈告诫等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5.持续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普法知晓率。(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八)宣传方面
1.统筹抓好本系统平安法治建设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平安法治建设“人人共建、人人共享”浓厚舆论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安稳办、政策法规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决落实本系统相关各项工作。委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本单位平安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二)强化沟通。机关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区级部门、属地镇街和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报送。委属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将重要决策部署、工作进展、主要成效以及当前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问题等报送委机关相关牵头科室,以便牵头科室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向区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附件: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平安风险闭环管控机制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平安风险闭环管控机制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一体推进平安渝北法治渝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平安风险管控工作,特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情报收集报送机制
1.工作体系。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防覆盖全系统、上下联通、及时高效的情报收集报送机制。横向覆盖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纵向与区委平安办等区级部门单位相联系。
2.收集范围。本系统平安稳定类情报信息,即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的,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经济金融等领域,可能引发不稳定情况的相关情报信息。特殊情况下不局限于以上情报信息,可根据需要报送。
3.专人专报。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报送平安稳定类情报信息。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则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单位需每日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报告,有情报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4.紧急直报。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各单位同志对涉及平安稳定的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可第一时间通过“渝快政”APP点对点或其他方式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报告,同时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应同步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报告。
二、建立风险排查预警机制
1.风险排查。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筹组织全系统平安稳定风险“拉网式”全面排查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在此基础上,还将在适时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突出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当外在环境、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或重要时间节点来临前,将在全面排查、专项排查基础上及时组织开展滚动排查。
2.建立台账。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平安稳定风险,按照区级(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化解)、镇级(机关各科室、系统内各单位自行化解)、村居(村卫生室落实化解)三个层级,分级建立风险台账清单,逐件载明基本情况,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对新排查出的风险,要及时进行登记;对已化解的风险,要及时销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科学研判。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区委平安办组织制定了平安稳定风险分类、分级评估标准、评估和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及时组织分析研判,科学合理评定等级,并根据风险动态变化和防控化解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的等级。
4.分级预警。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机关各科室、全系统各单位,对经过评估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预警管控。一般等级风险预警按规定时限向与之相关的科室、单位进行预警。较大级别风险预警按规定时限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进行预警。特别重大、重大级别风险预警按紧急和非紧急风险事项进行区分,非紧急风险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预警;对紧急风险事项,应第一时间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预警。并同步开展预警响应,加强监测、巡查和管控工作,防止风险升级恶化。
三、建立健全交办督办机制
1.急事快速交办。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和平安稳定风险排查中发现的特别重大、重大两级紧急风险事项,实行定项落位“采取一事一交、跟踪督办”,在发现风险事项半小时内,明确牵头、协同单位和基本要求快速交办,4小时内明确具体办理目标、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和时限,下发书面交办单,同步开展督办。
2.难事联动协办。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在交办特别重大、重大紧急风险事项时,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需要跨层级、跨部门系统管控的,及时报告区委平安办,由其向涉事单位、地区联动交办,共同联动协同开展风险管控。
3.接事高效承办。特别重大、重大紧急风险涉及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应牵头组织研究办理承办事项,找准问题症结,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压实承办具体责任人员责任,有效压降风险等级。承办单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书面报告落实情况或办结情况。
4.全程跟踪督办。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在交办特别重大、重大紧急风险事项后,对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暨督办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效果,又督协同单位和地区的协作配合,对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细条解决,风险事项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前,督办工作不停止。
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1.快速响应。平安稳定相关案(事)件、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处置,开展现场封控、救援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等工作。同步向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情况,电话半小时内、书面1小时内完成报送,同时做好续报工作,特殊紧急情况边处置边报告。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立即向区委平安办和区委、区政府值班报告相关情况,电话半小时内、书面1小时内完成报送,同时做好续报工作,特殊紧急情况边处置边报告。
2.有序处置。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等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处置程序,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原则上城区半小时内、农村地区1小时内到达,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下设工作小组,分头快速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3.妥善收尾。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单位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后期处置恢复工作,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同时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事态升级扩大、造成负面影响。及时开展对案(事)件、事故的调查、损失评估及经验教训总结工作,及时查明案(事)件、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责任,并将调查处理结果、相关工作改进措施和意见及时报告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完毕后,及时上报区委平安办。
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1.规范考核评估。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稳办)进一步完善现有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把机制的健全落实、风险管控化解作为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方面,客观评价全系统各单位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价结果作为本系统年终考评安全稳定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
2.选树先进典型。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年度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给予褒奖,并在全系统平安建设大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优先入党、提拔重用。
3.倒查工作责任。委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平安建设领导和工作责任制落实,对因平安稳定风险闭环管控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风险升级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科室、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开展责任倒查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