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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2-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重庆市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委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区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健康幸福晚年。

二、活动主题

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持续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涉老反诈防骗宣传进社区、进机构、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印发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宣传手册,加大老年人群养老诈骗知识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管理,重点整治广播电台、电视台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依托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积极开展涉老诈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发挥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各界力量,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鼓励支持志愿服务团队和相关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区物业等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

(三)便利为老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深入实施“智慧助老”公益行动,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宣传普及反诈防骗知识,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开展“敬老助老暖心社保”主题活动,大力推广线上线下社保适老化服务举措,加强预防养老金诈骗等宣传。加强智慧旅游管理服务,便捷老年人出游。加强教育系统2022年“智慧助老”典型案例、教育培训项目、课程资源的宣传推广。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经济实用的老年用品,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好针对居家、社区、机构老年人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五)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广场舞、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支持旅游景区落实老年人游览相关优惠政策。开展适老体育健身项目的科学健身指导、交流、培训等。

(六)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敬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活动,组织专题宣讲团进行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创新宣讲形式,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让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突出行业特点。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早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严防疫情,灵活创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灵活开展宣传活动。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节俭办活动,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尤其是各辖区的主要商圈、步行街等场所利用LED屏等,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请各镇街、各单位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内容包括: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活动成效、本地特色等)及活动图片电子件报送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重庆市渝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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