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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09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5〕10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李仲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的提案的建议》(提案241号)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委领导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作出专门批示,并召集相关同志进行了专题研究与工作布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民营医院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填补公立医疗卫生资源缺口、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实现更为均衡合理的分布格局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自2009年新医改后国家、市、区大力推动其发展,规模持续上升。截止2025年4月,我区民营医院数量超40家,总床位3918张、医疗业务用房总面积33.02万平方米,均居全市前列。但目前民营医院面临运营成本高,人力、药品器械采购等成本上涨,核心竞争力不强,技术设备欠佳、人才队伍薄弱、服务质量不一等问题,发展形势不容乐观,还存在医疗质量参差不齐、为逐利过度医疗以及虚假宣传夸大技术服务水平等损害患者利益、影响自身形象与发展的现象。

二、问题和建议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调研,深入探讨,积极办理,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医保定点、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扶持引导力度,多举措、多渠道持续促进民营医院健康规范发展,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狠抓顶层设计强推动。一是高位推动。我区坚持把民营医院健康规范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将促进民营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工作任务纳入各相关科室、委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规划推动。全方位贯彻重庆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办医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民营医院举办方向、医疗能力提升等予以明确。三是合力推动。健全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医院发展联动推进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定期会同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现场交流会、联席会,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先后解决招商医院选址、压缩审批时限等重大问题10余个。

(二)狠抓医疗质量强治理。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我委于2023年出台了《重庆市渝北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及《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3大方面:一是加强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夯实结构质量。二是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三是织密质量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同时,行动设立了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破壁”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织网”行动5个专项行动。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三)狠抓联合发力强监管。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医德医风问题专项整治,出台了我区《医德医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并在区卫健委官网公开了监督举报方式,不断规范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及不合理诊疗的问题。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截止2025年4月,各医疗机构累计开展培训153场次,累计培训人数近万人,门诊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分别为95%及94.2%,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对区内72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专项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完成整改。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执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从2023年开始,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先后开开展了《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民营医院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及《不合理检查专项治理》,将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督查全覆盖,主要针对违法执业、违规诊疗,欺诈骗保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等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一个月之内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以上措施,不断规范民营医疗诊疗服务行为,督促民营医院遵循诊疗常规、临床诊疗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诊疗,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及虚假宣传,降低患者就医费用。并将民营医院纳入医保监管系统平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医保基金监管,对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划引导,转变发展理念。一是引导办医方向。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有取舍地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引导各民营医院树立“品牌”意识,坚持走专科化、精细化、优质化的发展路子,积极向专科、民族、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端医疗等方向发展,集中自身优势资源打造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化专科服务,以精湛技术、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赢得群众认可。二是引导办医结构。在全面放开全科诊所、中医诊所等区域规划限制的基础上,通过减少一级医院的规划设置,提高二级以上医院规划设置比重来调整民营医院的等级结构。对于通过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评定的民营医院,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及优惠,以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兴建高水平、有特色的民营医院,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三是引导办医行为。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用好区内质控中心,通过日常指导、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不断规范诊疗行为。

(二)强化帮扶支持,优化发展环境。一是专业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的带动作用,支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医院积极参与等级评审,申报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提升医院整体水平。二是发展平台支持。积极推荐优秀民营医院加入医联体,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发展成为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医院,推动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交流交融,互帮互助,为民营医院提升持续注入能量,促进民营医院优势学科群协同发展。三是保障机制支持。加强对民营医院医保业务指导,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及规范性。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与民营医院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加强民营医院、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政策交流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民营医院融资难问题。

(三)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健全准入机制。对民营医院的准入按有关法规审查其主体的资质,保证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等方面安全。二是深化协同监管。推动“三医”协同治理,针对虚假宣传、过度医疗、乱收费等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专项治理,对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三是严格退出管理。对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的民营医院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停办。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杨政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联系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龚唯,联系电话:67274224。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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