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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9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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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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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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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4-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40号提案的复函
区政协医药卫生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学生体检项目的提案》(第340号)已收悉,首先感谢区政协医药卫生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与区教委认真调研,深入探讨,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生健康体检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掌握学生生长发育水平和健康状况的重要途径。区教委、区卫健委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始终把学生体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一是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国卫医发〔2021〕29号)要求,区卫健委积极配合区教委每年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常规体检,体检项目涵盖了形体指标检查、生理功能指标检查、内外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口腔检查等20项指标,并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二是根据《重庆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区教委每年下发了《关于做好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对新生结核筛查提出具体要求。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体检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病史询问纳入学校每年常规健康体检项目;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将结核筛查纳入必检项目,高一新生在入学时,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供学生在我区结核病定点筛查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或区二院)筛查结核病的检查证明,寄宿制初一新生在学校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做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
下一步,区卫健委将密切配合区教委,按照市区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体检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感谢你们对学生体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杨政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联系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邓丽娟,联系电话:67274224。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