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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1-00342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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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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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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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复函
赵春兰代表、区人大代工委、龙山街道: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建议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了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分管副主任召集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布置。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自2019年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区精卫中心建立全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全区22个镇街设立心理健康服务点,357个村(居)建立心理咨询室。区教委牵头设立全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全区86所中小学均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区50%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员工或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全区共有4家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提供精神障碍诊断治疗、心理治疗/咨询或精神康复服务工作,19个镇街医院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点。全区医疗机构中现有精神科执业医师、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防人员共98人。设立全区心理援助热线67319162,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14部门印发《渝北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明确了各成员部门职责,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区领导已专题研究试点工作6次,召开部门联席会4次,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各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积极出台针对员工、青少年、服务对象、特殊人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政策措施。区公安分局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的合作;区司法局、龙山街道加强与重庆品跃心理咨询公司的合作;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广泛动员渝北“益群社工”、“爱在心扉”、“心关爱”等专业志愿服务和社工力量为群众提供心理服务。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将试点工作必要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工作,2021年安排镇街司法所资金110万元用于购买社区心理矫正社工服务,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专项经费155万元,区信访办心理咨询和联合接访律师聘请专项经费30万元,全区卫生系统暴力精神病人治疗费以及严重精神障碍免费服药项目经费54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综合管理120万元以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30万元。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建好队伍。全区统筹多方力量,成立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专家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心理救援小组。在疫情初期,全区将心理救援纳入疫情整体部署,抽调和招募临床心理诊疗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和具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社会心理咨询专业人员50余人,组建4个心理干预工作组。二是做好储备。目前,全区医疗机构中现有精神科执业医师26人、心理治疗师3人、心理咨询师3人、精神科护士29人、精防人员37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98人,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社工和志愿者30余人。全区已建立心理服务人才信息库,储备各类心理服务专人才69名。三是抓好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共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级组织的各类心理干预专业培训200余人次,组织全区心理服务人才专业培训3次,涉及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民警、社区工作者、精防医生等共计1600人次。开展心理热线接线人员专业培训6次,心理干预应急演练5次。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加大对全区各类临床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
(三)优化心理健康服务。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各行业建立常态化心理服务工作机制,针对员工和服务对象,尤其是针对重点及特殊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健康讲座、心理疏导及干预等心理健康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已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科普宣传15场、心理健康讲座18场、心理疏导及干预服务1000余人次。区教委编写《心向阳光》心理健康教育手册,中小学生人手1册,并将心理健康教育课时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每学期至少开设7节心理健康教育课,全面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到实处,成立了“阳光心育”教师工作坊,选拔优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成立讲师团,开展了系列的心理健康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阳光心育”系列活动于2021年4月被市教委评为“重庆市德育品牌”;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联合各镇街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主题活动;区民政局联合各镇街常态化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区妇联为市民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区公安分局举办疫情期间心理健康线上讲座,据当时大数据统计,收看人数达8900人;区信访办完善心理咨询师参与访调对接工作制度;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在各镇街、村社依托综治中心或矫正帮教服务工作室设置心理咨询室,其中,龙山街道法律服务站多次接受国家、市级有关部门的调研检查,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您的建议,认真对待,努力探索,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力争尽快在渝北区范围内逐步实施。
一是继续加强心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全区“心理人才库”,广泛向社会招募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热情的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学老师、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人员、专业公司的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到心理服务工作中,让其成为心理服务的储备力量。二是继续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进机关,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广泛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提高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三是继续重点做好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联合各职能部门及属地镇街,依托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市民学校等公共服务载体,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四是按照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进一步搭建好服务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做实心理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厚爱。
此复函已经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写《答复函回执》,并于收到答复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邮寄、传真或拍照传给您所在联系(小)组,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