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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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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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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各托育机构:

近期区安委办在走访调研、明查暗访发现化粪池的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解决。为认真落实好家军书记“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规范管理,做好沼气中毒等风险防范专题教育”的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化粪池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化粪池安全管理,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现将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动态监管

各单位要对归属本单位的化粪池进行全面“体检”,逐一填报《渝北区化粪池管理明细表》(附件1)。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化粪池风险及赋色等级参考标准(附件2),明确化粪池风险等级,建立三色(红、橙、蓝,对应重大、较大、一般风险)台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日常巡查,做好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化粪池的日常巡查,主动与市政环卫部门的联系。有化粪池的单位原则上要配备1个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定期对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对赋红色、橙色化粪池每天巡查1次、每周检测1次,对赋蓝色化粪池每周巡查1次、每季度检测1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对台账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培训、作业审批、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物理隔离等设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化粪池清掏疏浚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对排放量大、容积小或使用情况特殊的化粪池,应缩短清掏周期;遇天气高温炎热、气体浓度频繁超标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清掏和检测频次;必要时(如气体浓度大幅超标)即时清掏。

三、优化工作流程,做到规范作业

各单位作业前要主动向辖区镇街、区卫健委报告,同时向辖区市政环卫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擅自作业。要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清掏企业进行清掏,积极推广机械化作业,清掏作业时尽量采用抽粪机等机械设备,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直接进入化粪池作业。清掏前要审查企业和作业人员的资质,并与清掏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有防护、有监护”的要求,清掏人员进入化粪池前,必须进行通风置换,对化粪池内的气体进行检测(H2S<10ppm,CO<800ppm,O2:19.5%~23.5%,CH4<5%,CO2<3.6%,NH3<500ppm,烃类<×ppm510-6〈体积比〉),同时佩戴防毒面具、安全绳、照明灯、紧急叫应器等设备,清掏企业安排至少1人在池外实时安全监护,各单位落实1名安全员在现场,禁止单人作业;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要时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并持续检测气体浓度;作业现场要设置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严禁烟火。遇突发情况时,池外人员要科学施救,避免事故发生。各单位对清掏后的化粪池和作业场面照相备查,确保清掏达到预期效果。

四、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我委将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对红色化粪池每月抽查1次、对橙色化粪池每季度抽查1次,每年全覆盖。化粪池安全管理实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

五、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对使用的化粪池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认真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请各单位于202415日(星期五)前将《渝北区化粪池管理明细表》(附件1)报送委安稳办(联系人:王礼纲,联系电话:67819516电子邮箱:287505844@qq.com)。

附件:1.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化粪池管理明细表

2.化粪池风险及赋色等级参考标准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化粪池管理明细表

序号

基础信息

主要隐患

日常管理

风险
等级

赋色等级

备注

名称

所在镇街

坐落地点

容积(m³)

行业主管单位

责任人及电话

清掏企业及电话

是否有破损垮塌

是否存在占压

是否应装排气设备而未装

排气孔是否有阻隔网

排气是否畅通

是否常有异味

是否存在气体浓度超标情况

与临近道路的距离(米)

周边是否有人员集聚和流动

是否落实专人管理

浓度检测频次

清掏疏浚频次

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清掏作业

是否进行物理隔离

是否设置警示标志

是否采取防范措施

业主

编号

例:

xx

1

xx

xxxxx

xx

xxxx

xx,138xxxxxxxx

xxx,189xxxxxxxx

xx

1次/周

2次/年

一般

附件2

化粪池风险及赋色等级参考标准

风险等级

参考标准

赋色等级

重大

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3.HS、CO、O、CH等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浓度超标。

较大

1.存在破损垮塌、被占压、应装排气设备而未装、排气孔无阻隔网、排气不畅、常有异味、与临近道路的距离不足、周边有人员集聚或较大人流等情况的。

2.存在未落实专人管理、浓度检测频次不足、清掏疏浚频次不足、未进行物理隔离等情况的。

一般

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对化粪池开展日常安全监管的。

备注

1.如存在其他或多种影响化粪池安全的情形,也应视严重程度纳入红色或橙色管理。

2.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和赋色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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