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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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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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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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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保障冬春季感染性疾病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开展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构建更加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科学统筹区内医疗资源,以网格化布局医联体为载体,完善转诊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连续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分级诊疗服务网络
1.明确区内网格体系。统筹区内现有医疗资源,根据分级诊疗要求,将全区11个街道、11个镇划分为3个片区,根据片区划分在区内组建3个分级诊疗医联体,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重医附三院分别作为牵头单位(详见附件1)。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
2.建立医联体内密切协作机制。3个医联体牵头单位要与对应范围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关系,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并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医联体转诊联络表见附件2),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及时上转得到有效救治,病情平稳患者下转到基层完善后续治疗。牵头医院要发挥人员保障、技术保障、远程保障的作用,加强对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下沉巡诊、派驻专业人员、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冬春季感染性疾病的识别、诊断、治疗能力。同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及时转诊服务,实现冬春季感染性疾病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二)明确分级诊疗流程
1.摸清风险人群底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结合冬春季感染性疾病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工作,认真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疫苗接种情况。要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对辖区内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建立台账,提升履约质量,丰富签约服务内涵,优先将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健康监测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
2.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在开展诊疗的同时,应同步做好健康宣教,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提升个人防护能力和防护效果,减少疾病传播,告知在人员密集场所长期滞留存在的交叉感染风险,引导轻症患者居家治疗,提供后续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
3.明确分级分类诊疗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危急重症患者就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按照以下分级原则指导感染性疾病患者分级分类就诊。
(1)健康监测及居家治疗。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轻症患者由家庭医生积极引导居家治疗,及时告知居家自我照护注意事项,必要时远程指导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做好协助就医、心理援助等保障工作。高龄行动不便的人员,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建议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减少就诊过程的交叉感染风险。有面诊需求的轻症患者,可引导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治。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脑血管疾、慢阻肺、糖尿病、肾病、肿瘤、精神疾病、免疫功能缺陷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和轻型病例,由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结合医院实际救治能力收治,由对应的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提供指导及会诊等。
(3)医联体牵头医院收治。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能力的,经医联体牵头医院专家组评估(紧急情况下应边转诊边评估),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转诊至对应的医联体牵头医院治疗(基层医疗机构有合作的三级医疗机构的,可以转诊至合作的三级医疗机构),牵头医院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与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的高水平三级医院就医。
4.落实核心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和协调对接能力,以便捷为前提,以患者(家属)意愿为首选,畅通救治渠道,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医联体牵头医院要充分发挥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兜底作用,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三)提高冬春季感染性疾病诊疗处置能力
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各公立医疗机构和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院要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并具备正常运行的能力,切实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发热门诊要24小时开放,发热诊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并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就诊量增配相应的医护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
2.多渠道扩充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各派出单位要切实落实“县聘乡用”制度,确保“县聘乡用”人员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多渠道扩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吸引已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通过聘用人员或者采用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非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交由其承担。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师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医共体牵头医院必要时可采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儿科、呼吸、急诊、感染、中医等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驻点出诊等方式加强指导。
3.做好转运车辆配置和调度。以网格化布局医联体为单位,各医疗机构做好急救车辆准备,确保随车药品及设施设备随时可用,在做好院前急救的同时,满足患者转诊需求,加强统筹调度,保障网格内需转诊的患者及时转运。
4.加强医护人员学习培训。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培训平台、区级重症专家团队作用,持续开展《肺炎支原体肺炎(2023版)》等技术规范全覆盖培训。特别加强发热门诊、急诊、儿科、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冬春季感染性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规范诊疗能力。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作用
1.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辖区内患者的分级救治工作指挥调度。各医联体内部要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全覆盖,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
2.加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门诊电子病历互联互通和对接工作,推动有序双向转诊,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医联体内的连续记录,为患者获得连续性诊疗服务提供有效支撑。
3.依托专科联盟、远程诊疗中心等,推动医联体内、医联体与外部协作医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确保需要救治的患者及时诊断、及时转运、及时救治。
4.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便捷、高效的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和技术手段,积极开展线上健康评估、居家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心理疏导,提供互联网诊疗和线下药品配送到家的服务,及时将出现病情变化的患者精准引导到有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5.加快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对诊前已在第三方检验检查机构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检验检查符合互认条件的,各医疗机构应当“应认尽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查,提高诊疗效率。要提高复诊预约安排的精细化水平,有条件的可根据检验检查出结果时间匹配复诊号源,提升患诊疗前体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的重要性,抓紧组织部署相关工作,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要全部开放。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班和专家组,明确专人落实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患者转运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院内医疗资源的统筹,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坚决杜绝出现拒接急危重症患者的情况。
(二)强化监督指导。各医联体牵头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等培训。医联体牵头医院要做好重症救治准备,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感染防控的指导责任,必要时派出医务人员、感控人员驻点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冬春季感染性疾病的发现、处置能力。
(三)加强正面宣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冬春季感染性疾病科普知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分级诊疗工作安排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冬春季感染性疾病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树立科学就医理念,形成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的有序就医格局。要及时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和成果,加强典型宣传,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医联体组成情况表
2.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医联体内转诊联络表
附件1
渝北区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医联体组成情况表
医联体名称 |
所在区县 |
牵头医院名称 |
外部协作高水平三级医院名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
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医联体(城区片) |
渝北区 |
重医附三院 |
—— |
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玉峰山中心卫生院 | ||||
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双龙湖街道、玉峰山镇范围内的其他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医联体(长江片) |
渝北区 |
渝北区人民医院 |
重医附一院 |
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空港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统景中心卫生院 | ||||
龙兴中心卫生院 | ||||
洛碛中心卫生院 | ||||
石船中心卫生院 | ||||
大盛中心卫生院 | ||||
仙桃街道、悦来街道、统景镇、龙兴镇、洛碛镇、石船镇、大盛镇范围内的其他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医联体(公路片) |
渝北区 |
渝北区中医院 |
重庆市急救中心 |
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保税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古路中心卫生院 | ||||
大湾中心卫生院 | ||||
茨竹中心卫生院 | ||||
兴隆中心卫生院 | ||||
木耳中心卫生院 | ||||
双凤桥街道、两路街道、王家街道、古路镇、大湾镇、茨竹镇、兴隆镇、木耳镇范围内的其他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附件2
渝北区冬春季感染性疾病分级诊疗转诊联络表
序号 |
基层医疗机构名称 |
转诊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向上转诊医院名称 |
转诊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
段燕 |
15998925699 |
重医附三院 |
毕玉田 |
13808308684 |
2 |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王方华 |
19923493192 | |||
3 |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谭柯 |
15826219007 | |||
4 |
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王红梅 |
18908396330 | |||
5 |
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朱晓玲 |
19942232436 | |||
6 |
玉峰山中心卫生院 |
林晓楣 |
13452400350 | |||
7 |
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邓娟 |
15213226693 |
渝北区人民医院 |
龚锐 |
15215030023 |
8 |
空港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唐春燕 |
17300291620 | |||
9 |
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苏呐 |
13640560561 | |||
10 |
统景中心卫生院 |
王容 |
13883360411 | |||
11 |
石船中心卫生院 |
刘珊珊 |
13436159103 | |||
12 |
大盛中心卫生院 |
周立 |
13647670070 | |||
13 |
洛碛中心卫生院 |
张伟 |
13101258302 | |||
14 |
龙兴中心卫生院 |
王永君 |
13896138765 | |||
15 |
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胡春梅 |
18996333378 |
渝北区中医院 |
刘建坤 |
67175999 61399120 15922938878 |
16 |
保税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刘玲伶 |
15736367020 | |||
17 |
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张永涛 |
13752998960 | |||
18 |
木耳中心卫生院 |
任盈 |
18375671320 | |||
19 |
古路中心卫生院 |
赵平辉 |
13527584009 | |||
20 |
兴隆中心卫生院 |
李建飞 |
17783462567 | |||
21 |
大湾中心卫生院 |
韩磊 |
15703045981 | |||
22 |
茨竹中心卫生院 |
吕玲 |
15909323677 | |||
23 |
区内孕产妇/儿童患者 |
- |
渝北区妇幼保健院 |
刘绍琼 |
13883859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