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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964
- [ 发文字号 ]
- 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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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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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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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2-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7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各托育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区府办印发《渝北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大局意识,落实工作职责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医疗救治工作,主动作为,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和救治预案。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
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3日起启动宣传,1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要教育引导本单位人员减少燃放,确要燃放的在政府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各单位在工作区和家属区悬挂禁放横幅标语,多处张贴禁放标牌,有条件的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并利用教育、劝阻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
三、加强巡逻检查,化解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安保执勤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除夕和元宵夜等重要时段增加人员巡逻,加强防范。检查应急物资、设施和器材,特别是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在单位及家属区贩卖烟花爆竹,应予以收缴,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违规在禁放区燃放的,应立即劝阻,教育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发现员工违规燃放的,给予行政处理(含经济处罚),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现违规贩卖、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制定救治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为保障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救治工作预案》,对救治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一旦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或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扑救、疏散人员。重点落实值班人员、车辆、急救设施设备、药品器械,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置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五、畅通信息报送,确保工作顺利
各单位要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实专人收集、报送等有关工作,认真做好伤亡人员统计。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各单位将统计数据及工作总结于2月18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区卫生健康委安稳办,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邓展,电子邮箱:29550438@qq.com,联系电话:67819516,区卫生健康委值班室电话:67821062。
附件:1.渝北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2.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渝北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渝北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区卫生健康委烟花爆竹燃放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杨 政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畅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周禄友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滕 苗 区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
赵 敏 区中医院院长
陈娱瑜 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林绍芬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副科长
王礼纲 区卫生健康委安稳办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以及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重大突发伤亡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二、做好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
(一)加强120急救调度值班。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120要加强值班,及时出诊和开展救治工作,指导辖区相关基层医疗机构参与救治。
(二)确定重症伤员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重症伤员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燃放烟花爆竹普通伤员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建立应急医疗队伍,准备车况良好的救护车,装备相应的急救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做到人员、器械和物资“三到位”,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旦出现由于运送和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伤亡事故,立即拨打120急救医疗电话,接到呼救后按照“就近、就急、及时、高效”的急救原则,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对重大的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附件2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1.守禁放规定,树文明新风
2.守禁放规定,做文明市民
3.严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得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7.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8.禁放区、净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