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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94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3〕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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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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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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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5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文件要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谭红梅,联系电话:67800329;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李铁军,联系电话:1388322280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渝卫办发﹝2023﹞12号)要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提升避孕方法知晓率,增强健康意识,减少非意愿妊娠,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二)年度目标
1.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适宜的避孕服务。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到95%以上,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到20%以上。(见附件1)
2.全区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达5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见附件3)
3.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正确引导育龄夫妻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二、服务对象和范围
(一)服务对象:渝北区常住育龄夫妻(18-55岁)。
(二)项目实施单位:各协议机构。
(三)实施时间:2023年1月-12月31日。
(四)服务范围:每人每年每项可享受1次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三、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存储和调拨。各药具管理和服务单位要按《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仓储质量管理细则》等规定,做好入库、在库和出库管理,加强质量监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要优先使用生产日期较早的药具,减少浪费。对于超过有效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的药具,应当如实登记,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要加强监管,严禁免费药具流入市场。
2.药具发放。各药具管理和服务单位要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要使用“重庆市药具信息系统”对药具发放服务进行统计和动态管理,并定期分析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各药具管理单位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免费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排除禁忌症,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见附件2)。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对象应定期随访,随访内容同上。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以及术前咨询、术后随访(各项手术适用对象及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4)。在符合医学指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或免费皮下埋植剂。
(三)经费标准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自助发放机构置与管理、咨询指导、宣传教育、信息登记等。
区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实际需求、每年人均使用量、实际发放量、库存量、采购单价、发放量变化趋势和需求预测等因素,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经费,保证品种结构合理,储备数量适当、保障基本需求。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服务对象每年可在协议机构(见附件5)直接享受一次规定的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协议机构与区卫生健康委直接结算。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标准按照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由协议机构在收费系统打包成固定价格(见附件6)在结算时予以减免。
结算经费不包括除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外的检查所需费用、术中术后出现的并发症后所需费用、购买宫内节育器等所需费用等。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仅适用于门诊手术患者。
四、工作流程及规范
1.协议机构应做好服务登记(详见附件7),并收取服务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将所有参加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对象的基本信息及各项手术检查结果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https://10.185.218.202/),经费申报以平台录入数据为准。
2.开展的免费基本避孕服务手术按照规范要求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避孕节育管理子系统,要求录入内容及时、完整、真实。
3.定期完成数据情况上报,每季度次月5日在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报送工作季度数据。
五、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本辖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上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支付相关经费;负责确定辖区内实施免费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种类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负责开展技术培训,定期组织检查评估,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
(二)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辖区基本避孕手术工作的技术支持与技术培训,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推广适宜技术。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及对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至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编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落实入库质量验收、存储、调拨、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
(三)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机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机构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要求,提供有针对性地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正确识别免费服务对象资格,做好常住地址登记。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前提供健康体检,开展分娩后和人工流产后及时避孕服务,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如有高危和异常患者按照转介流程(见附件8)规范转诊,并做好转诊台账管理备查。
(四)药具发放服务机构。包括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药具发放服务机构要向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药具发放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及时向药具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鼓励通过镇街、村(居)委、自助发放机、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发放,提高服务可及性。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服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与资源整合,协同做好项目工作。要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质量评估。区妇幼保健院要牵头进行工作指导与质量评估,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检查。各服务机构要严格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管,提高免费基本避孕手术质量。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服务机构要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和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技术专家小组
3.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4.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服务内容汇总表
5.重庆市渝北区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
6.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金额汇总表
7.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基本避孕手术)登记表
8.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转诊流程图
9.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协议书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禄友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蔡 毅 渝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任启万 渝北区区中医院副院长
陈 洁 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 璟 区卫生健康委公卫科科长
汪长兵 区卫生健康委财务科科长
谭红梅 区卫生健康委公卫科副科长
李铁军 区妇幼保健药具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健委公卫科,谭红梅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设免费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办公室在区妇幼保健院,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组织、协调、监督、技术支持与技术培训,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推广适宜技术。定期组织检查评估,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至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计划生育技术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2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技术专家小组
组 长:陈 洁 渝北区保健院副院长
蔡 毅 渝北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任启万 渝北区中医院副院长
成 员:李铁军 渝北区妇幼保健药具科科长
范玉兰 渝北区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高 林 渝北区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吴光平 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
谌清渝 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妇科副主任
技术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妇幼保健院,由区妇幼保健院甘家云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项目督导,质量控制,数据收集审核上报,资金拨付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区卫生健康委并提出整改建议。
附件3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目标值 |
计算公式 |
数据来源 |
1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 |
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比例。 |
95%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数量/上述机构的总数×100% |
卫生健康统计报表 |
2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数 |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次数。 |
-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次数=本地区当年免费发放基本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外用避孕药、避孕套以及实施皮下埋植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人次数。 |
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 |
-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数=无记录发放折合人数(按照《规范》折算数计算)+有记录发放去重人数(含自助发放机、面对面、网络等方式发放)。 |
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 ||
3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 |
为当年辖区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占当年辖区内采取相应避孕方法的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例。 |
20%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辖区内当年接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地区当年采取相应避孕方法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100%。 |
1.卫生健康统计报表。2.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
4 |
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
为当年辖区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占当年辖区内协议机构实施相应避孕手术总人数的比例。 |
50%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本地区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当年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本地区协议医疗机构当年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总例数×100%。 |
1.卫生健康统计报表。2.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育龄群众基本避孕服务综合满意程度。 |
80% |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城乡育龄群众对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方便性、及时性以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的人数/受调查的总人数×100% |
第三方机构调查 |
附件4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
适用对象 |
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 |
1 |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 |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采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避孕,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超。 |
2 |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超和手术过程。 |
3 |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胸片、心电图检查和手术过程。 |
4 |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
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盆腔B超和手术过程。 |
5 |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
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盆腔B超和手术过程。 |
6 |
输卵管绝育术 |
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6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和手术过程。 |
7 |
输卵管吻合术 |
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证的妇女。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和手术过程。 |
8 |
输精管绝育术 |
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和手术过程。 |
9 |
输精管吻合术 |
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 |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和手术过程。 |
附件5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
协议机构名称 |
协议服务时间段 |
协议服务内容 |
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取出)皮下埋置剂术、输卵(精)管绝育术、输卵(精)管吻合术 |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中心卫生院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中心卫生院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中心卫生院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社区卫生服务中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服务中心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中心卫生院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重庆市渝北区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23.01.01-2023.12.3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附件6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金额汇总表
免费机构金额类型(元)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类型 |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
输卵管绝育术 |
输卵管吻合术 |
输精管绝育术 |
输精管吻合术 | |
一级机构 |
300.00 |
350.00 |
- |
- |
- |
- |
- |
- |
二级机构 |
350.00 |
420.00 |
600.00 |
400.00 |
1500.00 |
2000.00 |
500.00 |
900.00 |
重庆市渝北区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金额汇总表
机构类型 |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服务类型 |
备注 | |||
药具管理服务单位 |
药具发放(包含面对面发放、自助机发放、宣传发放折合人份数) |
个案信息录入(以药具管理系统中面对面数据为准) |
随访服务(建议删除) |
12320微信公众号发放 |
药具发放、信息录入人次的统计以药具管理系统中去重后人次为准 |
5.00/人 |
5.00/人 |
1.00/1人 |
2.00/人 |
(2021年药具管理平台录入宣传发放折合服务人数3204人,面对面发放人数3344人,自助发放机发放录入人数24823人,12320微信公众号发放4486人)
附件7
重庆市渝北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基本避孕手术)登记表
时间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门诊号/住院号 |
电话 |
手术名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