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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879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3〕38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11-24 
    • [ 发布日期 ]
    • 2023-12-07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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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渝机管节能〔2023〕41号)文件精神,践行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标管理

聚焦《重庆市渝北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能源资源节约工作任务,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年度工作目标落实。

(一)强化能源消耗管理。加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根据《重庆市渝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渝北机务〔2022〕134号)要求,按月填报《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每半年完成一次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分析报告,加强能源资源动态管理。扎实推进能源资源消费治理工作,提高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坚持能源节约贯穿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DB50/T1080—2021),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不超过25kg标准煤/平方米/年、人均综合能耗不超过439kg标准煤/人/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逐步降低,力争实现科室用能成本核算。按照要求确定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为渝北区重点用能单位,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美丽医院等创建工作,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着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以电力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推行新建建筑项目和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项目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设计,严格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设计建造,“十四五”期间,全区卫生系统既有建筑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20%,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力度达到50%。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辆,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推动卫生系统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种业务用车以及无适配车型外均配备新能源汽车。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内部停车场要配建与使用规模相适应、运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换)电设施设备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内部停车场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

(三)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推进建筑绿色化,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力争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针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和空调、照明、供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每年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不少于1个绿色化改造项目;推动医院数据中心绿色化,逐步对电能利用率(PUE值)超过1.5的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提高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能源与水资源计量器具配备,鼓励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医院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打造智能建筑与智慧医院管控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

(四)落实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带头采购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服务采购需求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五)推广运用市场化机制。贯彻落实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广应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每年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完成1个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及时采取节能降碳措施。年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5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

(六)规范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加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制度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单位内控管理,切实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廉政风险。

二、推动节约集约用水

(一)加强节水管理。建立用水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实年度节水目标任务,明确单位内部节水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用水器具漏失率不超过4%。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讲座,在主要用水场所和用水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宣传标识。妥善管理给水管网、用水计量网络图纸档案,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卫生健康类公共机构,每5年应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力争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

(二)推动节水改造。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用水计量器具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用水设备实现二级计量,配备率实现100%。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针对食堂用水设施,冷却塔漂水、溢水散失和蒸汽锅炉冷凝水排耗,老旧管网和景观用水、泳池等耗水设施,积极采取节水器具、设施设备替换等措施改造。具备条件的露天场地硬化路面、停车位应采用透水地面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采用雨水、地下渗水、山涧水收集净化再利用和生活杂排水回收净化再利用等非常规水源技术代替常规水源,降低常规供送饮用水消耗。

三、抓实节约用电工作

完善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用电负荷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约用电各项措施,全面加强管理节电,积极落实技术节电,广泛倡导行为节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电力保供决策部署,加强节约用电内部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四、推进反食品浪费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标准、实施节约举措、强化宣传培训,常态化推进“‘光盘行动’我带头”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实施食堂反食品浪费评估和通报制度。

五、强化生活垃圾分类

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做到准确分、正确投,从而提升整体投放准确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鼓励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废旧纺织品再生制品等可循环利用的产品。严格落实《重庆市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管理办法》,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

六、加强食堂油烟治理

结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食堂油烟治理全覆盖。持续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全面维护并出具专业机构检测合格报告,确保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规定要求,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可以开展深度治理试点(排放浓度严于《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30%以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对标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聚焦节能降碳重点工作,加强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医院考核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广泛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技术运用。加强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支持、激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院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积极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机制参与医院绿色化改造。


附件: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重点监测指标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重点监测指标


序号

重点监测指标

指标导向

1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不超过25kg标准煤/平方米/年

2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均综合能耗

不超过439kg标准煤/人/年

3

公立医疗机构万元收入能耗支出

逐步降低

4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二星级及以上

5

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

100%

6

推进节水型单位

100%

7

“十四五”期间,全区公立医院卫生机构既有建筑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20%,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力度达到50%

严格执行

8

迎峰期间科学合理压降用电负荷

严格执行

9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开展源头减量

严格执行

10

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严格执行

11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严格执行

12

开展食堂油烟治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全面维护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严格执行

13

内部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占总停车位数量比例

不低于10%

14

年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5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开展能源审计

每5年一次

15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卫生健康类公共机构应开展水平衡测试

每5年一次

16

针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和空调、照明、供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实施绿色化改造

每年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不少于1个绿色化改造项目

17

因地制宜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

每年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完成1个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18

示范创建活动

/

19

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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