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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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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30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区内医疗资源,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协调工作机制,规范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提升医疗保障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重大活动、会议等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经委领导同意,现将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保障工作协调组,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区内重点活动、会议等医疗保障工作,协调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  畅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常务副组长:郑慧峰  区卫健委副主任(挂职)

副  组  长:滕  苗  区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赵  敏  区中医院院长

陈娱瑜  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黄  中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中心主任

成      员:林绍芬  区卫健委医政科副科长

邓玉海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任启万  区中医院副院长

陈登海  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郝永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曹  潺  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黎成德  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聂  娟  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  喆  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永刚  空港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  呐  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昌渝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长秀  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  玮  统景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冯  舟  洛碛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王  松  玉峰山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张  波  龙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蔡由富  石船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李  波  大盛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石代渝  茨竹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刘崇蔚  兴隆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卢  尧  木耳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刘成渝  古路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邓朝勇  大湾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刘玲伶  保税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科科长

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中医科(医政科、药政科),由区卫健委中医科(医政科、药政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承担区级医疗保障任务承接、研判、下达及日常工作等。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负责全面统筹渝北区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二)常务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协调渝北区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三)副组长:负责按照协调组办公室有关工作指令,参加相关医疗保障会议,承接医疗保障任务,统筹调配责任片区医疗保障资源,合理安排医疗保障工作,跟进协调组成员所在医疗单位医疗保障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医疗保障任务顺利完成。区疾控中心负责按照协调组办公室有关工作指令,承接医疗保障任务中环境消杀和相关监测等工作。

(四)成员:负责根据协调组办公室及片区牵头医院安排,组织各项活动、会议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医疗保障人员、车辆、物资,消杀、监测等。

三、工作原则

(一)片区负责。统筹区内医疗资源,将全区22个镇街划分为3个片区,根据片区划分在区内组建3个医疗保障片区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作为牵头医院,牵头医院具体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负责统筹协调责任片区内医疗保障工作(详见附件)。

(二)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区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医疗保障顺利完成。

(三)任务研判。协调组办公室接到市、区两级重要会议、重要考试、大型文化体育赛事等医疗保障会议或任务文件后,根据任务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医疗保障等级,安排相关协调组副组长参加相关医疗保障部署会并承接责任片区医疗保障任务,协调组副组长根据会议或文件要求,明确执行保障任务的成员单位并下达工作安排,由责任单位做好活动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四)合理安排。各片区协调组副组长及牵头医院要根据医疗保障等级、所属区域、工作量等具体情况,合理统筹安排相关成员医疗机构承担保障任务。成员医疗机构要妥善安排医务人员、车辆、物资等,做好具体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抓实抓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会议、活动、赛事等医疗保障工作。

(二)建立机制。各牵头医院与责任片区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任务分配和业务指导工作机制,同时畅通转诊渠道,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保障到位。各牵头医院要结合责任片区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疗保障任务,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从安排,根据牵头医院安排落实落细保障工作,坚决避免推诿等情况发生。

(四)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和总结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的长效机制,建立医疗保障工作台账,每月30日之前由牵头医院负责报送各片区组医疗保障工作台账至医政科,邮箱:js67211317@163.com。

联系人:江圣,联系电话:67807949。


附件:1.渝北区医疗保障牵头单位责任区域表

          2.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保障工作台账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127

(此件公开发


附件1


渝北区医疗保障牵头单位责任区域表


牵头医院名称

牵头医院负责人

牵头医院责任人

责任区域

责任基层医疗机构名称

责任医疗机构负责人

渝北区人民医院

滕苗

邓玉海

仙桃街道、悦来街道、统景镇、龙兴镇、洛碛镇、石船镇、大盛镇、双龙湖街道

仙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罗喆

空港佳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石永刚

悦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呐

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曹潺

石船中心卫生院

蔡由富

大盛中心卫生院

李波

洛碛中心卫生院

冯舟

龙兴中心卫生院

张波

统景中心卫生院

唐玮

渝北区中医院

赵敏

任启万

双凤桥街道、两路街道、王家街道、古路镇、大湾镇、茨竹镇、兴隆镇、木耳镇

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黎成德

保税港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玲伶

王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长秀

木耳中心卫生院

卢尧

古路中心卫生院

刘成渝

兴隆中心卫生院

刘崇蔚

大湾中心卫生院

邓朝勇

茨竹中心卫生院

石代渝

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陈娱瑜

陈登海

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玉峰山镇

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翔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周昌渝

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聂娟

玉峰山中心卫生院

王松


附件2


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保障工作台账


报送单位: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需求单位

保障事由

医疗机构

起止时间

保障地点

总计保障天数

医务人员数

驾驶员数

总计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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