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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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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1-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委办2021—53号)要求,制定了2021年渝北区医疗卫生、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国家下达任务清单的监督抽查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制订随机抽取规则,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单位,任务清单已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下发。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时限完成监督抽查任务。

(二)自行制定清单实施的监督抽查项目。根据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结合辖区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监管对象底数,组织开展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在主要网络平台从事水质处理器经销活动的网店,以及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随机抽查工作,并按照随机抽取原则,制定双随机抽查清单,严格按时实施。

(三)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1.组织对2019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2.巩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抽查结果上报和公示

(一)抽查结果报送。

1.个案填报。对已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执法对象,采取个案方式填报监督抽查情况。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系统“双随机监督功能模块”中填报个案的监督检查及检测记录,任务完成结果以“信息报告系统”产出结果为准。

2.汇总表填报。对未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执法对象,尚不能通过“信息报告系统”填报个案信息,需以填报汇总表方式集中上报监督抽查情况。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要按照各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10)的要求,报送相应的汇总表和工作总结。

(二)抽查结果公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在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附属系统(“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辖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时,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同时对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全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除完成随机抽查任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二)规范随机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卫生健康委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应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书面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由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三)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督抽查中涉及的检验、检测工作,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区疾控中心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可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四)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与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水利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要求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检工作,具体抽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负责,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五)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六)发挥协管力量,强化巡查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卫生院应协助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辖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统筹开展协管工作。


附件:1.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7.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

      8.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9.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10.2021年度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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