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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594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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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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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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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0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市级随机监督抽查情况公示(9月1日-15日)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结果 | 抽查时间 | 抽查机关 |
1 | 92500112MA5UJ4WE6K | 渝北亚红龙平诊所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52500112MJP568282Q | 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 | 12500112742860165E | 渝北区龙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4 | 91500112798046824G |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医务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5 | 125001124505318968 |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牛皇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6 | 125001124505318968 |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黄葛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7 | 125001124505371127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黄山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8 | 125001124505298843 | 重庆市渝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9 | 12500112450536662H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梅溪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0 | 12500112450536662H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石壁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 | 12500112450536662H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葛口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2 | 12500112450536662H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重桥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3 | 125001124505353528 |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自力村卫生室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4 | 91500112MA5YT0CW3R | 重庆渝北汤霞中医诊所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30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 | 91500112MA5YT0CW3R | 渝北汤霞诊所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30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6 | 92500112MA5UJTKR4L | 渝北亚红民意门诊部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7 | 52500112MJP5804172 | 渝北区仙桃街道西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30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8 | 92500112MA5UCPXU25 | 渝北区和源福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9 | 1250011250431090XR | 渝北实验小学医务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 | 12500000450402293Q | 西南政法大学医院渝北校区门诊部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1 | 12500000450405726W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锦红医务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2 | 12500112450534069N | 重庆市南华中学校医务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08.31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3 | 125001124505371127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黄山村卫生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4 | 125001124505362830 |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中心卫生院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30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5 | 125001124505362830 |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黄阳村卫生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30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6 | 12500112450536662H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民利村卫生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7 | 12500112450536662H |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石垭村卫生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8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8 | 125001124505353528 |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花云村卫生室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30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9 | 91500112MA5U9Q003T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医疗救护中心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8.29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0 | 91500112MA5U4Q2B9D | 重庆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7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1 | 91500112MA5U7FCN7H | 重庆芯超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7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2 | 91500112MA606KPD0N | 重庆双龙医院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15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3 | 92500000MA5YKWK35D | 两江新区吴天平医疗美容诊所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1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4 | 91500112MA5YXC5A3D | 重庆渝北张林诊所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技术、医疗文书等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13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5 | 92500000MA5XE7N16E | 重庆两江新区邓文光诊所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1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6 | 91500000MA5UN15DX2 | 重庆怡华金开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1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7 | 91500000MA607X7A2D | 重庆任信方诊所管理有限公司 | 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依法执业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等。 | 抽查未发现问题 | 2023.9.13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8 | 12500000450381787L | 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新区) | 学校卫生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4.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5.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及教室和学生宿舍人均面积的检测。 6.现场开展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一条第一款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第三款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
检查未发现问题 | 2023-09-11 |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39 | 12500112450536224W | 重庆市渝北区高嘴学校 | 学校卫生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4.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5.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及教室和学生宿舍人均面积的检测。 6.现场开展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一条第一款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第三款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
检查未发现问题 | 2023-09-13 |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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