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34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职罚〔2025〕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1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职罚〔2025〕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元极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762676082E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李XX

自然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职罚﹝202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安排复查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5年7月16日,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重庆元极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该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2.该公司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7月16日未安排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杨XX、潘XX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

处罚依据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ZY019A。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ZY085B。

处罚类别

警告,并处罚款

处罚金额

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