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33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医罚〔2025〕2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7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万X

行政相对人代码

身份证

51022519740315XXXX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万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万X医师行医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当事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1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脊花园7栋1单元1-3擅自为顾客开展针灸诊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金额

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