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3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渝北惠安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UNKAC5N

法人

投资人

刘XX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设置工作指示灯、未按规定审核、调配处方笺、

未按规定公示医务人员信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未按规定审核、调配2024年10月26日患者刘XX(处方号:12261-5)、2024年9月18日患者吴XX(处方号:13333-2)等处方笺,未按规定设置工作指示灯,未按规定公示医务人员信息,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6月1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23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