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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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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

负责人

/

自然人

姓名

李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医师行医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李X于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6月1日为患者桂XX等人出具彩色经颅多普勒TCD诊断意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23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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