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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处罚决定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28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医罚〔2025〕21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渝北董长斌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60AUHD99

法人

负责人

董XX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公示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你单位于2025年5月19日未按规定公示医务人员及其资质情况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责令立即改正、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0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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