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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26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医罚〔2025〕1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2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X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自然人

姓名

周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医师行医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周X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23日至3月29日期间在重庆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龙寿路699号富悦果岭7幢1楼擅自为顾客巩XX开展针灸诊疗、泄血治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金额

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1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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