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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19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医罚〔2025〕1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渝北区邹氏健康理疗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12MAE1W07K6N

法人

李XX

5225281985XXXX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25年2月18日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工作人员徐XX为顾客周XX和何XX开展针灸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器械、罚款

处罚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290元、没收针灸针一盒、并处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5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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