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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195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医罚〔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医罚〔2025〕1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佳爱骨科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5U809718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张X

自然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医罚﹝2025﹞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重庆佳爱骨科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规定填写患者杨XX2022年6月26日至2022年7月5日在该门诊部的病历资料,该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第YL110A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1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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