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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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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7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传罚﹝202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两江新区李玲西医内科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000MA61E19Q85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李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传罚﹝202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当事人截至2024年6月21日的1年期间,未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和诊所房间空气开展检测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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