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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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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4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公罚〔2024〕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两江新区锦涞兴酒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000MAC2W0Q6XM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邓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公罚〔2024〕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谭XX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4月9日,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泰山大道东段58号16-8至16-14、16-16至16-19、16-24的两江新区锦涞兴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谭XX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23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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