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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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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4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公罚〔2024〕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两江新区金骏商务酒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000MA60LTQA9F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殷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公罚〔2024〕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两江新区金骏商务酒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你单位于2024年02月20日至被查获时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16号1幢1区11-1至11-16、13-3至13-7、13-9至13-14、18-9从事住宿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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