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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MB193784XN/2024-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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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1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卫公罚〔2024〕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渝北区欣景保健养生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12MAAC2RLM4B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单XX

自然人

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北卫公罚〔2024〕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容业经营活动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4年3月19日,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72号9幢2-1的渝北区欣景保健养生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4年2月4日至被查获时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容业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

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9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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