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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274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5〕227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重庆韩秀仙颜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的批复

重庆韩秀仙颜医疗美容诊所:

你单位《关于注销重庆韩秀仙颜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注销重庆韩秀仙颜医疗美容诊所备案。

重庆韩秀仙颜医疗美容诊所:法定代表人:王琴;主要负责人:林美城,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港大道188号12幢3-1,备案编号:PDY96528450011215D2212。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5年8月19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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