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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5-0027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5〕230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战旗、天坪村联合卫生室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注销战旗、天坪村联合卫生室并与石龙村卫生室合并共建的请示》(渝北石卫〔2025〕14号)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渝府发〔2012〕93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注销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战旗、天坪村联合卫生室。

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战旗、天坪村联合卫生室:主要负责人:朱晓明,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战旗村,登记号:PDY60062150011212D6001。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5年8月19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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