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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08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202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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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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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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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7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重庆渝北张燕口腔诊所的批复
重庆渝北张燕口腔诊所:
你单位《关于注销重庆渝北张燕口腔诊所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注销重庆渝北张燕口腔诊所。
重庆渝北张燕口腔诊所:主要负责人:张燕,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兰馨大道105号附10号香芷汀兰20幢负1-商业53,登记号:PDY90314750011217D2152。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3年2月28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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