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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2-0040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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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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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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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8-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9
关于同意注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顺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注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顺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注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顺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顺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黄旭;主要负责人:朱雪梅,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顺街1栋2-1号,登记号:PDY90067550011212B2001。
我委将收回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2年8月10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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