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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2-00372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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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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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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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8-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2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重庆渝北李鸿昌诊所的批复
重庆渝北李鸿昌诊所:
你单位《关于注销重庆渝北李鸿昌诊所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注销重庆渝北李鸿昌诊所。
重庆渝北李鸿昌诊所:主要负责人:李鸿昌,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和雅路2号附2号,登记号:PDY90732450011217D2112。
我委将收回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2年8月2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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