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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2-00103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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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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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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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9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注销两江新区刘佐芬诊所的批复
两江新区刘佐芬诊所:
你单位《关于注销两江新区刘佐芬诊所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同意注销两江新区刘佐芬诊所。
两江新区刘佐芬诊所:主要负责人:刘佐芬;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福祥路9号附2-3、2-4、2-5号,登记号:PDY90422X50011217D2112。我委将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请你单位自接到此复之日起,撤销诊所所有标识标牌,不得再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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