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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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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 [ 生成日期 ]
    • 2024-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8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渝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3;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渝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采购方式:询价;最高限价:1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评估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要求

1.评价内容:2023年度渝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卫生协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同时还需对辖区居民的知晓率、受益率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核查真实性、规范性等,形成评估报告。

2.评价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和《2023年渝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质量评价标准》。

3.评价原则:坚持标准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评促改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4.评估专家:市、区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专家,评价专家均需参加过往年市、区县级基本公卫绩效评价。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022年起参与非同一政府部门服务项目合同不少于2项,其中1项需是从事民调项目)。

四、评标方式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符合投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若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达2个以上(含2个),现场再次报价确定中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直到只有一个投标人中标为止。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排名第一,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则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五、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五)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下午18:00前递交报名资料。

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022年起参与非同一政府部门服务项目2项(含1项民调)案例及合同),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3.审核合格后,通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参与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时间另行通知,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公告期限

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经办人:辜老师联系电话:67133019;采购人地址: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186号。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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