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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名义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和执法三大队,编制25名。设党组织书记、支队长1名,党组织副书记、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340063.88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0063.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元,事业收入0 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元,其他收入0 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62016.04 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29204.48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6328.64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340063.88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340063.88元,教育支出预算0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62663.84 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358564.11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0396.92 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162016.0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22816.04 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0800.0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0063.88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0063.88 元,比2022年增加162016.04元。其中:基本支出6690063.88 元,比2022年增加522816.04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18497.28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96328.64 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0707.20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0000.00 元,比2022年减少360800.00  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 0  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单位“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5000.00  元,比2022年减少6000.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工作;公务接待费  0元,比2022年减少6000.00  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5000.0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 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345995.09 元,比上年减少314060.29 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 0 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0000.00 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常春   联系方式:023-6781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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