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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4794/2025-00089
- [ 发文字号 ]
-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文综罚字〔2025〕F-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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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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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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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4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文综罚字〔2025〕F-30号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处罚公示(渝北)文综罚字〔2025〕F-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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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纤宇网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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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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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北)文综罚字〔2025〕F-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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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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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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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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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责令停业整顿三十日(停业整顿时间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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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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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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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