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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日期:2023-01-17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渝北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康碧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是党和国家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统计系统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务必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统计事业面临的环境、条件和任务也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雄厚的经济基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强劲的发展韧性,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空间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应用,为丰富统计数据源、优化统计方法手段、重塑统计生产关系提供了更多动力。统计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务必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了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统计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理论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规范统计流程,不断夯实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统计部门倾斜力度,着力抓好基层统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保证源头数据质量。要在存量上严控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制度学习,严把“制度关”;坚持即报即审,严把“审核关”;开展实地核查,严把“源头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数据质量大核查,及时查遗补漏,及时整改分析,及时挖掘潜能。要在增量上做到应统尽统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与发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动态监测调查单位,及时排查筛选,确保达规达限企业及时入库入统。

三、务必围绕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统计系统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履行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要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追溯机制,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使统计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营造依法统计、清正廉洁的统计氛围。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开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把统计执法纳入统计工作的全流程,做到统计执法的日常化、制度化。要抓好信用建设,切实加强对典型统计调查违法案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以及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通报曝光和联合惩戒,进一步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自律意识,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提升统计公信力,切实形成数字有效衔接、部门互相联动的强大统计合力。

四、务必围绕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要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统计分析,准确反映当地经济运行特点和趋势,积极建言献策。要更好地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服务。转变统计发展理念,积极尝试与统计对象建立“我布置、我服务,你填报、你受益”的新型合作关系;主动为企业提供宏观经济信息、行业运行信息和统计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分析市场形势,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向记账户反馈其收支情况,以更加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要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要在做好日常统计调查之余,深人大街小巷、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深人了解需求,根据多方向、多层次需求,努力增加统计信息量,并聚焦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社会提供更有针对性、具有参考价值的统计产品,使统计成果惠及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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