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北商规〔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渝北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北商〔2023〕7号)、《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渝北商〔2023〕116号)、《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渝北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北商〔2023〕14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