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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7339603402/2023-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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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商务委 
    • [ 生成日期 ]
    • 2023-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1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警示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

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警示


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日渐盛行,在促进消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2012111日起,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行为的一部部门规章。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按照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管理。截至202381日, 我区已备案发卡企业9家,为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提升消费维权效果,减少损失,特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提示如下:

一、要明确渝北区商务委消费投诉范围

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所明确的管理对象为商贸行业内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法人,具体为百货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三大类8大项43个小项。按照依法行政的规定,商务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只接受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管理的事项。发行多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单用途卡的个体户,商贸行业以外的旅游、交通、文化、健身、医疗(含医疗美容)、游泳等行业均不属于《管理办法》的备案管理范围。所以,消费者在出现消费纠纷时,要明确投诉对象的类别,找准投诉部门。

二、消费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办卡前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资质(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经营状况、信誉口碑,根据其经营规模、经营环境、经营实力等客观情况,慎重作出是否选择预付消费方式的决定。

(二)办卡金额不能过大。国务院2011年的25号文件及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限额。部分经营者采取大额卡高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办卡充值,违反了国务院2011年的25号文件精神和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存在较大风险。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限量购买预付卡,不要因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较大金额预付卡而承担过多风险。

(三)有关约定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一些经营者的销售人员在推销时夸大使用范围、折扣、期限等内容,办卡时一定要谨慎,要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来对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予以明确,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

(四)妥善保管消费证据。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要妥善保存发票、缴费收据、银行刷卡单据、合同或协议等相关凭证,每次消费后要详细记录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事项并签字确认,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效维权。否则,因没有证据,即使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管理部门也难以查处。

三、单用途预付卡投诉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投诉电话:67829983

请消费者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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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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