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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商罚〔2023〕02号

日期:2023-06-07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渝北商罚〔2023〕02号


被处罚单位:重庆华缘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石盘河社区上湾路2号 邮编: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马清合职务: 法人   联系电话:15086995892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5月15日,区商务委执法人员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石盘河社区上湾路2号重庆华缘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现场存在6条安全隐患,其中存在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壹万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工行渝北两路支行 ,账号31000 86109 02590 0652,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渝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商务委员会(公章)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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