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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及时将各项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5条,其中行政许可类129项、行政处罚类383项、环境质量类等信息303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均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全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更新发布了《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明确了申请渠道和申请注意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工作领导、协调和推进机制,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原则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布信息审核管理,明确对外发布信息审批流程。2021年,我局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我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完善局门户网站展示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重新设置调整了公开栏目,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同时,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增设了环境管理栏目,便于分类查阅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专题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印发了《渝北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渝北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责任分工表》,局属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局政务微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之一,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较少。二是局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改进。一是严格按照区府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通过我局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增加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二是严格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和区府办有关网站更新要求,对标对表,明确责任,确保各栏目按照要求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北府办〔2020〕 66 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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