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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63155XK/2023-0036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环函〔202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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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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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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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6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复函
渝北环函〔2023〕90号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复函
吴佳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渝北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建议》(第206号)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召集相关科室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服务意识
全体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坚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经济建设,努力优化服务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处理好服务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明确执法职责,切实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委托乡镇生态环境执法事项工作。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并实行年度、月度现场检查计划管理,特殊情况调整计划。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制度》《环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实施细则、具体制度10余项。执法人员管理等内部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按规章办事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信用建设,服务企业发展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重庆监管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法》(渝环〔2021〕7号)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37号)等文件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区积极开展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渝北区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并根据评价等级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联合工商、税务、安监等有关部门之间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诚信信息收集,对我区的143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截至目前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企业132家、环保警示企业0家、环保不良企业0家;二是不断完善形成科学公正的评价程序。将信用体系建设确定为“制定方案、公布名单、收集信息、核查、公众意见收集、初评、结果论证、结果公布”八个环节。每年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2022年启动信用评价参评企业143家并在区政府公开网站公布参评企业名单。三是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部门的联动,设计合理的措施和机制,在各有关工作中运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不合理局面。目前我局联合银行、证券系统认定守法企业50余家。
(四)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1.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贯穿执法始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防止重复检查、随意监管、执法不公问题,努力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结果公示运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截至目前,全年全局双随机计划检查为826家次。
2.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调整。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将符合条件的107家守法模范企业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
3.建立非现场监管制度。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拓展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18家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部联网。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进一步营造生态环境守法氛围。
4.建立约谈帮扶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多种形式,及时听取企业诉求,指导帮助有关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推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制定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机构柔性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环发〔2021〕147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对21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开展了柔性执法。
5.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依法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机制和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2年至2023年5月实施行政处罚79件,处罚金额320.5万元。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北环发〔2021〕148号),到2023年5月已经实施免于行政处罚10件。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企业的整改帮扶指导,切实促进企业守法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服好务,尽好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发展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争做新时代环保卫士。二是继续统筹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深化执法大练兵,切实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巩固执法基础性工作。五是进一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六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执法铁军。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6日